企业托管后员工和谁存在劳动关系?
我所在的企业被托管了,现在我有点懵,不知道之后我到底是和原来的企业存在劳动关系,还是和托管方存在劳动关系。我担心劳动关系不明确会影响我的权益,比如工资发放、社保缴纳这些,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企业托管后员工和谁存在劳动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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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企业托管后员工和谁存在劳动关系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对于企业托管后员工劳动关系的归属,一般情况下,员工的劳动关系并不会因为企业托管而自动发生改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托管并不等同于企业主体资格的变更或者消灭,所以通常员工和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继续存续。 不过,这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在企业托管过程中,员工与原用人单位、托管方三方签订了新的协议,明确约定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到托管方,那么员工的劳动关系就会发生转移。这时候,员工就和托管方建立了新的劳动关系,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也会按照新的劳动关系来执行。 此外,如果原用人单位在托管过程中与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并由托管方重新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的劳动关系也会转移到托管方。但是这种情况下,原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企业托管后员工的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还是和原用人单位存在,但如果有三方协议或者解除、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劳动关系可能会转移到托管方。员工在面对企业托管的情况时,要密切关注自己的劳动合同和相关协议的变化,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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