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个好?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各有特点,哪个更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来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合同里明确规定了合同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比如说签了三年的合同,从2025年1月1日到2028年1月1日,到期之后如果双方没有达成续签的一致,合同就自然终止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的无确定终止时间,并不是说合同就没有结束的可能了,只是没有一个明确的到期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从稳定性来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更有利。因为一旦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合同。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这时候劳动关系就终止了。 但是从灵活性角度来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一定优势。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如果业务情况发生变化,合同到期后可以不再续签,调整人员结构;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合同到期后也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继续留在原单位。 所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如果劳动者追求工作的稳定性,希望长期在一个单位工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能更适合;如果劳动者想要更多的灵活性,或者对自己的职业规划有其他想法,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能是更好的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