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挺长时间了,最近听说有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回事,好像对员工挺有利的。我想知道,要是我想和公司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得满足啥条件呢?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有个明白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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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的“无确定终止时间”,并非指劳动合同没有终止的可能,而是不像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样有明确的截止日期。以下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通常需要满足的条件: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例如,张三在某公司从2010年开始工作,到2020年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此时如果张三提出续订合同,公司就应当和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除非张三自己要求签固定期限合同。 其次,该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某国有企业改制,李四在该企业已连续工作12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8年,当企业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李四提出签订合同,企业就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除非李四主动要求签固定期限合同。 最后,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而且劳动者没有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那么再次续订合同时,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不想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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