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中供房应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目前有一套还在供的房子,不清楚在离婚协议里该怎么处理这套房,是继续一起供,还是一方单独承担,又或者卖掉房子分房款?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有哪些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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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供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协议中处理供房问题,首先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在供房场景下,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通常房贷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则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供房的处理,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一种是双方继续共同承担房贷。这种方式下,房子依然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继续偿还房贷。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每人每月各承担一半的房贷金额。在离婚协议中,要明确各自的还款责任和比例,以及如果一方未按时还款的违约责任。 另一种是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由该方继续承担剩余的房贷。这种情况下,取得房屋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金额通常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已偿还的房贷本金和利息、剩余房贷等因素来确定。例如,房屋购买时总价为100万,已还房贷30万,剩余房贷70万,市场价值120万,取得房屋的一方可能需要给予另一方(120 - 70)÷ 2 = 25万的补偿。 还有一种方式是将房屋出售,用售房款偿还剩余房贷后,双方分割剩余款项。这种方式相对简单直接,但可能会受到市场行情等因素的影响。在离婚协议中,要明确房屋出售的相关事宜,如出售价格的确定方式、出售时间、款项分配等。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要在离婚协议中详细、明确地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就供房处理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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