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只写一方的名字,房子归属是怎样的?

我和爱人在结婚期间买了套房子,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都只写了爱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房子到底算谁的。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房子的归属是怎么认定的,我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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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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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即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其归属认定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一般原则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管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夫妻没有特别约定财产归属的情况下,婚后用共同收入购买的房子,即便只写了一方名字,它也是夫妻二人共有的。 其次,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屋归登记名字的一方所有,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此时房子就归登记方个人所有。 此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夫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只写一方名字,不能简单判定归属,要综合考虑出资情况、夫妻间是否有财产约定等因素。如果涉及房屋归属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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