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中介有哪些骗招?


在房屋交易中,中介常见的骗招有不少。 首先是利用购房者急切心理和知识缺乏进行一房多卖,骗取“订金”后卷款逃跑。这里要注意,“订金”和“定金”不一样。定金有双倍返还的法律效力,比如约定交付定金后买卖没成交,损失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要双倍定金赔偿;而“订金”不具备。相关法律对于定金罚则是有明确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就提及,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还有利用房地产市场信息不对称牟取暴利。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中介销售商品房时应提供房源信息、销售价格并表明收取佣金,通常按房产成交价格的3%到5%提取佣金。可现实中,有些中介会隐瞒委托人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交易获取额外报酬,买卖双方很难了解真实售价,差价就被不法中介赚走了。 “阴阳合同”也是一种骗招。比如房屋实际成交100万元,中介却让客户在合同中写成80万元。很多购房者以为能少交税就同意,却不知风险很大。房产交易部门只认备案合同,买卖双方要是因阴阳合同产生纠纷,很难裁定清楚。要是口头约定、现金交易,风险就更高了。 另外,一些中介公司会挪用客户资金牟利。目前中介参与房产交易,一般要求购房者在合同签订3天内,将首期款(一般是售房款两到三成)打入指定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监管。等国土房管部门登记、合同生效后,再付给卖方。由于缺乏严格法律限制和有效监管,购房款在中介账户停留时间不定,一些不法中介就利用收付款时间差,挪用资金去炒房、炒股或开新店。一旦经营不善或楼市下滑资金链断裂,就容易引发纠纷。 还有其他骗招,比如无证经营或资质不全,这类中介没固定场所、乱收费,出问题就转移,消费者难维权;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为促成交易误导消费者;违规操作,像提供禁止转让的房屋(违章建筑、已抵押房屋、宅基地房屋等),或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与“房主”串通坑骗消费者,消费者不仔细核实就可能遭遇空房或房屋已出租、出售的情况;吃税差,利用消费者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赚取差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