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中的评估机构是如何管理的?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听说拆迁补偿得找评估机构来评估。但我担心评估机构不靠谱,影响补偿结果。所以想了解下,在拆迁补偿里,评估机构是怎么管理的呢?有没有啥规定能保障我们被拆迁人的权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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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补偿中,评估机构的管理是保障拆迁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重要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管理内容。 首先,评估机构的准入有严格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组成。这意味着评估机构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一定的考核和认证才能上岗,确保评估工作的专业性。比如,评估师需要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其次,评估机构的选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这充分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参与权和选择权,避免了征收方单方面指定评估机构可能带来的不公平。例如,如果被拆迁人对征收方推荐的评估机构不满意,可以通过协商或其他合法方式重新确定。 再者,评估机构在执业过程中要遵循严格的操作规范。评估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准确。同时,评估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负责,如果评估报告存在虚假、误导等问题,评估机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对此有明确规定,违反规定的评估机构可能会面临罚款、吊销资质等处罚。 最后,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时,有相应的救济途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为被拆迁人提供了有效的保障,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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