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卖了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名下有套房子已经卖了。现在就这笔卖房钱的分配问题有分歧,不知道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判,是平均分配吗,还是会考虑其他因素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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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房子已经卖了,法院在判决卖房所得款项的分配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
首先,要看该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如果房子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且在婚后没有发生产权变更等情况,那么卖房所得通常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购买了房子,房产证上也只有其一人名字,婚后将房子卖掉,这笔钱就属于其个人所有。
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卖房所得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是平均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卖掉房子后的款项在离婚时应共同分割。
不过,法院也会考虑其他一些因素。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可能会适当多分给无过错方一些卖房所得。另外,如果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法院也会在财产分割时予以适当照顾。同时,如果双方对房屋的 购买、装修、还贷等方面的贡献不同,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比如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或者在婚姻期间独自承担了大部分的房贷还款,法院可能会考虑这些因素,适当调整卖房所得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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