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局会怎么罚款?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入职快半年了公司都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听说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局会罚款,可我不知道具体怎么罚。是按什么标准罚,罚公司多少钱呢?我想了解清楚,维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让公司重视签合同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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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不签订劳动合同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障,也是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规定。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和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从第二个月开始,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可以要求支付11个月。 而关于劳动局对不签劳动合同的罚款问题,这要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该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就包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这种情况。 具体的罚款标准,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的违法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来综合确定。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态度较好,积极配合劳动部门的整改要求,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可能罚款的数额会相对较低;但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整改,甚至故意逃避责任,那么罚款数额可能就会接近甚至达到2万元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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