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算拖欠工资?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每个月工资发放时间都不固定。有时候晚个几天,有时候能晚一两周。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算不算拖欠工资,想知道法律上规定多久不发工资算是拖欠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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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对于多久算拖欠工资有明确的规定和判定逻辑。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按月支付”通常理解为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具体的工资支付日期,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例如,约定每月15号发工资,到了15号用人单位没有发,并且没有正当理由,那就可能构成拖欠工资。 不过,法律也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超过十五天未支付工资,就属于拖欠工资。 另外,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比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用人单位无法按时支付工资,这种情况一般不认定为无故拖欠。但用人单位需要及时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尽快支付工资。 要是用人单位确实因为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但这也需要符合当地的具体规定和程序。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遵循这些规定,超过合理期限未支付工资,劳动者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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