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当时没签劳动合同。现在离职了,突然想起这事儿,担心时间久了自己的权益没法保障。就想问问,没签劳动合同去维权的话,这个诉讼时效到底是怎么算的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到什么时候就不能再主张权利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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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涉及的诉讼时效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理解。 首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不过在劳动纠纷领域,就未签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你入职后一直没签合同,后来发现别的同事都有合同,这时意识到自己权利可能受损,时效就从这个时候开始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会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举例,如果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合同或者支付双倍工资的要求,仲裁时效就中断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另外,劳动纠纷仲裁前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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