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拖欠工资多长时间能要双倍补偿金?
我在成都一家公司上班,工资一直没按时发,心里很不踏实。想知道要是公司一直拖着工资不发,多久我能要求拿到双倍补偿金呢?就想搞清楚这个时间界限,好为自己后续维权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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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单纯拖欠工资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主张双倍补偿金哦。 首先要明确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指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超过30天没发工资就属于欠薪,这是违法的行为。 不过,对于拖欠薪资的行为,通常并不规定必须给予双倍的赔偿。当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时,劳动监察大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限定期限内支付所积欠的工资报酬;如果未能按时支付,将被依法命令以应付金额中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作为对员工的赔偿金。 另外,有一种情况可以获得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所以,如果是没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可以依法主张双倍工资;要是单纯的拖欠工资,主要是要求补足工资以及可能获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赔偿金。 相关概念: 欠薪: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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