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试用期不得超过几个月?
我刚找了份工作,签合同的时候发现试用期写了6个月。我不太清楚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是多少,担心公司规定的试用期太长不合理。想了解下,劳动者试用期在法律上到底不得超过几个月呢?
展开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这段时间里,用人单位可以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也可以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规章制度等是否适合自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的长度是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紧密相关的。具体来说,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打个比方,小张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九个月的劳动合同,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他的试用期就不能超过一个月。 如果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例如,小李签订了一份期限为两年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最长只能是两个月。 当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比如,小赵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给予他的试用期最长也只能是六个月。 此外,还有特殊情况,即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并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来判断试用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