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员工能获得多少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现在公司经营不善面临倒闭。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像我这种情况公司倒闭的话能赔给我多少钱?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希望能了解清楚,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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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倒闭时,员工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而做出的规定。 首先,经济补偿的计算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补偿金额取决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以及倒闭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具体如下: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也就是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且经济补偿是按照税前工资计算,不是税后实发工资。 另外,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其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不过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例如,小张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倒闭时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再比如,小李月工资15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他在公司工作了15年,由于15000>4000×3 ,所以他的经济补偿标准是4000×3 = 12000元,支付年限最高12年,那么他能获得的经济补偿就是12×12000 = 144000元。 公司倒闭清算时,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要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包括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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