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工被开除需要赔偿多少?


正式工被开除的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用人单位合法辞退(无需支付赔偿或只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 1. **劳动者存在过错被辞退(无需支付赔偿或补偿)**:如果劳动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用人单位开除正式工是合法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2. **无过失性辞退(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因某些客观原因辞退劳动者,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等。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违法辞退(需支付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比如没有合法理由随意开除正式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两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