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工资与疾病救济费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生病请了假,公司说给我发疾病救济费,可我之前听说应该是病假工资。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想知道它们在计算方式、发放条件等方面的区别,希望了解这方面法律规定的人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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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都是在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正常工作时,用人单位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但它们存在诸多区别。 首先,发放条件不同。病假工资是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只要职工在医疗期内,就有权享受病假工资。而疾病救济费是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况下支付的。例如,职工医疗期满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此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疾病救济费。 其次,计算标准有差异。病假工资的计算,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为例,病假工资最低不得低于2000×80% = 1600元。而疾病救济费的标准,通常是按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会比病假工资低一些。 最后,法律保障不同。病假工资是在医疗期内对职工的基本保障,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疾病救济费则更多地体现了对超过医疗期仍不能工作职工的一种救济性质的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疾病救济费,职工同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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