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脑溢血非工伤死亡单位应如何进行赔偿?

我想了解一下,如果员工脑溢血去世但不属于工伤,单位这边具体要怎么赔偿呢?是有明确的法律标准,还是根据其他因素来定呢?我自己就在考虑这方面问题,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想提前搞清楚单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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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脑溢血非工伤死亡时,单位的赔偿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形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也视同工伤。如果脑溢血死亡不符合这些情形,就不属于工伤。 当确定是非工伤死亡时,单位通常没有法定赔偿义务,但可能基于一些因素承担一定补偿责任。一方面,若依据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有相关约定,单位需按合同执行;另一方面,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若有规定,也可能成为单位补偿的依据;此外,地方性政策也可能对此有要求。 在一些地区,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有相应待遇。比如丧葬费,一般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还有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分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同时,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等情况,补助标准还有相应提高。 不过,这些补偿并非强制要求,很多时候单位可能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向员工家属提供一定数额的慰问金或生活帮助补助,这是单位自主决定的行为。总之,具体补偿标准和实施方式要依据多方面因素,必要时也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来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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