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复发该如何申请?

之前我受了工伤,当时已经按流程处理好了。但最近旧伤复发,身体又出现了问题。我不知道这种工伤复发的情况要怎么申请,是和第一次申请工伤一样的流程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向哪个部门申请呢?希望了解具体的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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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复发申请是指工伤职工在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原先的工伤病情再次发作,此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重新启动工伤认定及相关待遇的申请流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申请工伤复发需要遵循以下步骤:首先,当工伤职工感觉旧伤复发时,应及时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医疗机构会根据职工的病情、病历记录以及相关检查结果,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复发,并出具医疗诊断证明。这个诊断证明是申请工伤复发的重要依据。 接着,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需要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主要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组织相关专家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鉴定。专家会依据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职工的工伤复发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如果鉴定结果认定为工伤复发,那么职工就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比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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