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层楼房拆迁面积如何计算?


二层楼房拆迁面积的计算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是楼层高度方面。按照规定,层高在2.2米以上(包含2.2米)的楼层,是按照该楼层所占据面积的全额计入房屋建筑面积;而楼层的层高低于2.2米的,将实际占据面积的一半计入房屋的建筑面积。例如,一层楼实际占地面积是100平方米,若层高2.3米,那么这层面积就按100平方米计入拆迁面积;若层高2.1米,这层就按50平方米计入。 接着是特殊区域。复式房屋的楼梯,若在建设房屋的时候有建设楼梯,楼梯面积计算在房屋的建筑面积之内,没有建设楼梯的,则不计算。对于阳台,没有顶盖的楼层,阳台的面积是一半的面积计入房屋的建筑面积;有顶盖的阳台是全部的实际面积计入房屋的建筑面积。 对于房屋存在倾斜角度的区域,将根据其水平投影面积进行计算,不足两米的倾斜高度不予考虑。房屋的花园或其他公共区域的面积也必须被纳入到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之内。 如果是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为准;房屋权属证书与房屋登记簿的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房屋登记簿为准。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应当按照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认定、处理结果进行评估。 相关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对象应当全面、客观,不得遗漏、虚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相关概念: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房屋登记簿:是房屋权利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房屋登记机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