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司的房租是怎么算的?


在探讨破产公司房租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破产,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因为资不抵债等原因,无法继续正常经营,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债务清理和资产分配。而房租,是租客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房东支付的使用房屋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这意味着,如果破产公司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房租的支付方式和金额,那么原则上还是要按照合同来执行。 不过,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情况会有所不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如果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那么房租就需要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房东。但如果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那么自合同解除之日起,房东就不能再按照原合同要求破产公司支付后续的房租。不过,对于破产申请受理前公司拖欠的房租,房东可以作为普通债权进行申报。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参与分配。一般来说,破产财产会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再依次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等,最后才是普通债权。所以,房东能否全额收回拖欠的房租,还要看破产公司的资产状况。 综上所述,破产公司房租的计算要综合考虑租赁合同的约定、破产管理人的决定以及破产财产的分配情况等因素。房东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及时关注破产程序的进展,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