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多套住房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我有好几套房子出租出去了,每个月收的租金还挺多的。但我不太清楚出租多套住房这种情况,个人所得税到底该怎么算。想知道计算方法是怎样的,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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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多套住房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先了解相关基本概念。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属于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不过对于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百分之十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每次收入”,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个人出租多套住房,应将每套住房一个月内取得的租金收入分别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汇总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例如,李先生出租了两套住房,A套住房月租金收入为3000元,B套住房月租金收入为5000元。对于A套住房,由于月租金收入3000元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 - 800 = 2200元;对于B套住房,月租金收入5000元超过了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1 - 20%) = 4000元。那么李先生该月出租住房的应纳税所得额总计为2200 + 4000 = 62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6200×10% = 620元。 同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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