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如何计算?
我公司打算用自产产品给职工发福利,但是不知道该怎么计算相关的成本、税费这些。我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从会计核算到税务处理,整个计算过程是怎样的,依据是什么,希望有专业人士能帮忙解答。
展开


当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时,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都有相应的规定和计算方法。 从会计处理角度来看,根据会计准则,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也就是说,要把产品的市场价值算进相关的成本或者费用里,并且要确认给员工的福利支出。例如,企业把自产的一批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生产部门的员工,那么就需要把这批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生产成本。 在税务处理方面,涉及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货物。这意味着企业要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计算销项税额。比如产品的公允价值是100万元,增值税税率是13%,那么销项税额就是100×13% = 13万元。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企业需要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同时按照产品的成本结转销售成本。这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就可以准确核算相关的收入和成本。 总的来说,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时,要综合考虑会计和税务的要求,准确计算相关的金额,避免税务风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