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务临时工工伤赔偿如何计算?

我是一名劳务临时工,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不清楚赔偿该怎么算,不知道赔偿项目都有哪些,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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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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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临时工工伤赔偿的计算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首先,劳务临时工和正式员工在工伤认定方面遵循同样的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当被认定为工伤后,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如下: 一是医疗费。这是指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这些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笔费用就由单位承担。 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当地的标准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四是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五是伤残补助金等。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等级,会根据不同的等级获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劳务临时工遭遇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同时,如果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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