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临时工工伤如何赔偿?


首先要明确,农民工临时工在工作中遭受工伤,和正式工是享有同等工伤保险待遇的。 赔偿项目和依据如下: 一是医疗相关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你因工伤去治疗,符合这些标准的药费、检查费等都能报销。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过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工伤治疗和修养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照常发放,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这期间你的收入不会因为工伤而受影响。 三是伤残相关待遇,如果工伤构成伤残,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要是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并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如果是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若是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也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是工亡待遇,如果不幸因工伤去世,其近亲属能够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丧葬补助金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总之,确定赔偿需要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按照相应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