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中的工资该如何计算?
我被公司辞退,公司说要给我经济补偿金。但我不知道这经济补偿金里的工资是怎么算的,是按我每月拿到手的工资算,还是有其他算法呢?我很想弄清楚,免得自己权益受损,想问问具体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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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经济补偿金中工资的计算方式。 首先,明确计算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关于工资的构成。工资不仅仅是我们通常理解的每月基本工资,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六个部分组成。也就是说,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时,要把这几部分都涵盖进去来计算平均值。 然后,对于工资的下限和上限有特殊规定。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最后,举例说明计算过程。假设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6个月,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工资分别为:每月基本工资3000元,每月奖金平均500元,还有一些加班工资总共2000元分摊到每月约167元,那么他这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就是(3000 + 500 + 167)= 3667元。因为他工作了3年零6个月,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所以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金就是3667×4 = 146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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