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迟到早退被离职工资该怎么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因为偶尔有迟到早退的情况,被公司辞退了。现在面临结算工资,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工资该怎么算,是按照正常出勤算,还是会有扣除?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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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因迟到早退被离职的情况下,工资的计算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原则。首先,我们要明确工资的基本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它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回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所说的“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而因迟到早退被离职,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克扣工资。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迟到早退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但这种处罚应当合理且有依据。例如,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迟到早退的具体扣罚标准,且该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劳动者公示的,那么可以按照该标准进行扣罚。不过,扣罚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到工资的计算方式,通常是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实际出勤天数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天数。用月工资总额除以当月应出勤天数,得到日工资标准,再乘以实际出勤天数,就是劳动者应得的工资。例如,月工资为5000元,当月应出勤22天,实际出勤18天,那么日工资标准约为227.27元(5000÷22),应得工资约为4090.86元(227.27×18)。 如果用人单位以迟到早退为由,不合理地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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