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辞职该怎么仲裁赔偿?


在还未辞职的情况下申请仲裁赔偿,是很多劳动者可能会面临的情况。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劳动仲裁的基本概念。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它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所以,只要你遇到的情况符合上述规定,就可以申请仲裁。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准备材料。需要准备仲裁申请书,一般要写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内容;同时,要准备好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存在损害你权益行为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第二步,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三步,等待受理和审理。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会安排开庭审理,届时你需要按时参加庭审,在庭审中陈述自己的主张并提供证据支持。第四步,等待裁决结果。仲裁庭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会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需要注意的是,没辞职并不影响你申请仲裁赔偿。不过,在仲裁过程中,你要妥善处理与用人单位的关系,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要积极配合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参加庭审。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