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还没定薪就辞职了该如何赔偿?


在探讨公司还没定薪员工就辞职的赔偿问题时,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首先,劳动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如果公司在招聘时未明确告知薪资,这可能违反了该法律规定。 当公司未与员工明确约定劳动报酬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一直没定薪,员工可以主张按照同岗位其他员工的工资标准来确定自己的薪资。 若员工因为公司未明确薪资而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员工以公司未明确薪资,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员工在公司未定薪的情况下辞职,不仅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若符合法定情形,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但在实际操作中,员工需要收集好能证明自己工作情况、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等相关证据,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