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少交社保该如何要求赔偿?
我所在的公司一直少交社保,我担心这会影响我以后的养老和医疗保障。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要通过什么方式来要求公司对少交社保进行赔偿,具体的流程和方法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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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少交社保时,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进行赔偿。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公司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同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遇到公司少交社保的情况,员工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补缴少交的社保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改正。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让其进行调查处理。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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