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私人老板不承认工伤该如何维权?

我在私人老板那里打工,工作时受了伤,可老板不承认这是工伤。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医疗费自己承担压力很大,也不清楚怎么才能让老板承担起他该负的责任,想了解下具体的维权方法和途径。
展开 view-more
  • #工伤维权
  • #工伤认定
  • #劳动关系
  • #劳动仲裁
  • #工伤保险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私人老板不承认工伤时,您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首先,要明确工伤的定义。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接下来是维权的具体途径。第一步是收集证据,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您和老板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您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有了这些证据,就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而老板仍然不承担相应责任,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仲裁委员会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做出裁决。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