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房屋质量有问题该如何维权?
买的房子交付了,但是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心里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面对这种情况,具体有哪些有效的维权途径,能不能让开发商妥善解决问题,保障我的合法权益,所以来问问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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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交付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首先要明确不同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 如果建筑质量问题对实际居住的干扰超越了标准限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 ,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约并且向开发商提出损害赔偿申请。比如房屋存在严重的漏水问题,导致无法正常生活起居等情况。 要是建筑质量问题并未对日常居住产生显著性干扰,在保修期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开发商必须负责进行修复工作。像墙面有细微裂缝等一般质量问题就属于这种情况。 若开发商有意推辞或在合理的宽裕期后仍未能完成修补工作,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力自主展开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进程,而修复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由此延长住户逗留时间引发的任何间接损失,都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等重要部分,如果这些部分出现质量问题,对房屋安全影响巨大。 总之,当遇到交付房屋质量问题时,购房者要依据法律规定,积极通过与开发商协商、找第三方维修并保留证据索要费用、必要时走法律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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