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通知辞职该如何赔偿?

我突然收到公司通知让我辞职,我在这工作也挺长时间了,也没犯啥大错。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赔偿,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看看我能争取到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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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职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员工被通知辞职时,赔偿问题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首先解释一个概念,经济补偿,它是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费用,目的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进行一定的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除了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外,还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比如没有合理理由就通知员工辞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这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员工能拿到双倍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过错情形,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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