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手术工伤如何赔偿?


在我国,当职工遭遇骨折手术这类工伤时,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和流程。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概念,工伤认定就是由相关部门确定职工所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像骨折手术这种情况,如果是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导致的,就符合这一规定。 确定为工伤后,接下来是劳动能力鉴定。这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骨折手术一般会影响职工的劳动能力,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赔偿项目方面,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医疗费是指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等级,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例如,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 赔偿流程一般是先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就可以按照相应的标准获得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