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作6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在一家公司工作6年了,一直都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赔偿呀?想知道具体的赔偿标准和依据,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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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工作6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情况如下: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工作的第一年里,从入职满一个月后的次月起至满一年,这11个月用人单位要支付双倍工资。比如月工资5000元,这11个月就可以多得5000×11 = 55000元。 其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此时公司要解除劳动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你工作6年,公司需支付6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假设月工资还是5000元,经济补偿就是5000×6 = 30000元 。 不过要注意,劳动仲裁是有时效限制的,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简单说就是没有明确到期时间,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的情况,劳动关系就一直存续。 双倍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因违反法律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需要额外向劳动者支付一倍工资,作为对其违法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是对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一种经济上的认可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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