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未到伤残如何赔偿?


如果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也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 首先是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意味着,因工伤产生的合理治疗和康复花费,都能得到保障,比如看病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因工伤发生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会有相应的伙食补助,这笔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在一些地区,可能每天会有几十元的补助,用于补贴职工在住院期间的吃饭费用。 然后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如果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也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职工受伤后当地无法提供合适治疗,需要去外地就医,那么往返的车费、在外地的住宿费等都能报销。 最后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就是说,在受伤治疗和恢复的这段时间,职工的工资和福利不会减少。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在此期间,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统筹地区:是指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社会保险基金的地区范围,在工伤赔偿中,很多赔偿标准和政策都是以统筹地区为单位来制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