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职发现单位欠缴社保该如何补偿?

我从单位离职后,才发现单位之前欠缴了我的社保。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怎样的补偿,也不知道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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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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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职后发现单位欠缴社保,员工有权要求单位进行相应补偿。首先,需要明确一些基本法律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保障制度,单位有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单位欠缴社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单位不仅要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还要承担滞纳金。 对于员工来说,如果因为单位欠缴社保导致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比如医疗保险报销、失业保险金领取等,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通常根据员工实际遭受的损失来确定。 在实际操作中,员工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这些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整改。此外,员工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时,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以证明单位存在欠缴社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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