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给上社保,离职后还可以要求补缴吗?
我之前在一家单位上班,工作期间单位一直没给我上社保。现在我已经从那个单位离职了,我想知道我还能不能要求单位给我补缴之前的社保呢?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我国,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社保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单位没给员工缴纳社保,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即便员工已经离职,依然有权要求单位补缴在职期间未缴纳的社保。一般来说,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如果单位拒绝补缴,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这些部门有权对单位进行调查,并责令单位补缴社保。此外,员工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过,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注意仲裁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总之,离职后发现单位没给上社保,是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的,并且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