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资被拖欠且老板跑了该怎么赔偿?

我给一家小公司打工,辛辛苦苦干了几个月,到发工资的时候老板却没给发钱,后来人还跑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赔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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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工资被拖欠且老板跑路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依法获得相应赔偿的。首先,我们要明白工资的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此规定,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除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而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获得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另外,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事实。第二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第三步,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处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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