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拖欠工资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工作好几个月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最近还拖欠工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我该通过什么方式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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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是有相应权益可以主张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您从入职第二个月起,公司还没和您签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开始,您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最多能支付11个月。这里的双倍工资,简单理解就是在您原本工资的基础上,公司还要再额外支付一份相同金额的工资给您。 其次是拖欠工资的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简单来说,公司拖欠您工资,如果劳动部门责令公司支付后,公司还是不支付,那么公司除了要把拖欠的工资给您,还要额外支付一笔赔偿金,这笔赔偿金的金额是拖欠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 若遇到这种情况,您可以先和公司友好协商,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和赔偿。要是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来处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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