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签劳动合同工伤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没签劳动合同,最近工作时受伤了。想知道这种情况怎么获得赔偿,赔偿都有哪些项目,标准是怎样的,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应得的赔偿,希望能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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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工作中受伤,依然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首先,需要明确,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要是没有缴纳,用人单位就得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这里的双倍工资,一般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劳动合同的前1日,最长可主张11个月。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并且满1年的当日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于工伤赔偿流程: 第一步,确认劳动关系。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可以凭借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关系。 第二步,申请工伤认定。在确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三步,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 第四步,确定赔偿数额并索赔。根据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计算赔偿数额。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全部工伤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赔偿的项目包含多个方面。比如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交通食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在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可获得;康复治疗费,需符合相应的目录和标准;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可获赔偿;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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