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工伤如何赔偿?
我是一名困难职工,最近在工作时受了伤,现在很担心赔偿的问题。想知道像我这种困难职工工伤后,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是怎么计算的,赔偿流程又是什么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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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职工在遭受工伤后,依法享有获得相应赔偿的权利。 首先,赔偿项目包含多个方面。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有: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就是职工受伤后治疗以及后续康复过程中符合规定的花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对职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如果需要去外地就医,这笔费用也能得到保障;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比如安装假肢等的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这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 另外,在职工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方面,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对于困难职工,若因工伤导致生活极度困难,还有额外保障。处于生活困难的工伤职工或工亡职工家属,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具体赔偿的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发放相应月数的本人工资。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不同伤残等级的伤残津贴计算比例也不同,像一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5%等。 总之,困难职工工伤赔偿涉及多个项目和计算方式,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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