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雇佣工人受伤如何赔偿?


临时雇佣工人受伤后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工人自己操作失误导致受伤,他可能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要是雇主安排工作不合理等存在过错,也要担责。要是在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其次,如果是存在劳动关系,且被认定为工伤。对于因工伤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只要这些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就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若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承担。 再者,赔偿项目方面,一般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相关概念: 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为接受劳务一方提供劳务服务,由接受劳务一方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使工伤保险制度得以实施而筹集的资金,用于支付工伤职工的各项待遇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