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触犯法律丢了工作该如何赔偿?

我因为不小心触犯了法律,结果被单位辞退丢了工作。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一些赔偿呢?要是能赔偿的话,赔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呢?心里很着急,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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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劳动者触犯法律而丢了工作时,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解除,就是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辞退则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经济补偿,是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劳动者是因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也就是说,当劳动者触犯法律达到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单位因此辞退劳动者,劳动者通常不能获得经济赔偿。 然而,如果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合同,即使劳动者触犯了法律,劳动者也有可能获得相应赔偿。例如,单位没有提前通知劳动者就直接辞退,劳动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具体能否获得赔偿以及赔偿的金额,要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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