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工作期间工伤如何赔偿?


老师在工作期间遭遇工伤,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来解释一些关键法律概念。 工伤赔偿,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后,依法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这是法律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设立的制度。 《工伤保险条例》是处理工伤赔偿的重要依据。根据规定,老师工伤赔偿项目如下: 一是医疗费。这是治疗工伤所花费的费用,前提是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情况可先就近急救。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老师因工伤进行手术、买药等花费,只要符合规定就能报销。 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这个期限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也不得超过12个月 。比如老师工伤休息3个月,这3个月工资正常发放。 三是伤残补助金。这是根据工伤伤残等级确定的。一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工资×21个月;五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工资×18个月;六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工资×16个月;七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工资×13个月;八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工资×9个月;十级伤残补助金是本人工资×7个月。假如老师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就能获得9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四是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老师可以获得相当于其个人工资水平的90%作为补偿;二级伤残的老师则为85%;三级伤残的老师为80%;四级伤残的老师,可以获得的补偿比为75%。 五是护理费。如果老师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 总之,老师工作期间工伤赔偿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来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