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如何处置烂尾楼?


现在处置烂尾楼有多种方式。 首先是民事执行程序,简单说就是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请求,把没完成的烂尾项目查封、拍卖,用拍卖的钱来偿还申请执行人。不过烂尾项目大多有问题,拍卖时通常会打折出售,而且拍卖钱一般先给申请执行人,像金融机构、施工单位这些债权人容易先得到清偿,购房业主权益难保障 。相关法律依据暂无对应具体条文表述,但民事执行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中有规定。 其次是破产清算程序,就是企业资不抵债时,由破产管理人来处理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具体步骤包括提交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清查财产、核对资产负债,接着按规定处置财产、清偿债务,最后清算结束。《企业破产法》对破产清算的整个流程都有详细规定。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开发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查封冻结措施自动解除,由管理人接管。全体债权人按法定顺序按比例获得清偿,但由于通过拍卖等处置资产,烂尾项目价值难最大化,债权人包括业主得到的偿还比例通常较低。 还有破产重整程序,是指不对无偿付能力债务人的财产立即进行清算,而是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 ,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这能让企业有机会改善经营,有可能让烂尾楼项目继续推进,保障各方利益。《企业破产法》对破产重整程序有具体规定。 除了这些法定程序,在实际中还有其他处置办法。比如业主可以和开发商协商,看能不能推进后续工程或者退还款项;还可以找新的有实力的开发商接手未完工部分;业主有经验和资源也能自己施工或请专业团队评估修复;多位业主遇到同样问题可以联合起来集体诉讼、维权,增加谈判影响力;对于实在无法继续开发的烂尾楼,还能考虑重新规划用途,改成别的建筑或者公共设施等。 另外,政府部门也可能会介入,通过提供资金、重新规划用地、调整项目功能定位等方式协助解决问题。 相关概念: 民事执行程序: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未完成项目查封、拍卖以偿债的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企业资不抵债时,由破产管理人处置财产、清偿债务的程序。 破产重整程序:在法院主持下,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计划,在一定期限内清偿债务,债务人继续经营业务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