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保护期如何确定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现在还在工伤保护期。对赔偿这方面不太清楚,想知道赔偿是怎么确定的,是根据什么标准,都有哪些赔偿项目,自己能拿到多少赔偿,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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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保护期确定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因素。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认定工伤需要满足法定情形,像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况。一般由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有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调查核实,通常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这一步是确定赔偿的基础,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获得相应赔偿。 接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但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就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这个鉴定能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而伤残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 最后,根据上述结果确定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包含多个项目。医疗费按实际支出赔偿,需有合法票据,并按照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进行核算。停工留薪期工资一般按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结合当地规定来确定。若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月数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比如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还有护理费,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另外,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所有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总之,工伤保护期的赔偿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相关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这些法律条款保障了工伤职工在遭受伤害后能够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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