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判断是否属于劳务派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是合同签订情况。在典型的劳务派遣关系中,会涉及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其次是工作管理方面。劳动者虽然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但实际工作是在用工单位。用工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日常的工作安排、指挥和监督等管理行为。例如劳动者要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等。 再者是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通常情况下,工资虽然由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但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给劳动者,并且由劳务派遣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此外,从工作的性质和岗位来看,一般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容易采用劳务派遣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通过综合考虑以上这些方面,就可以较为准确地判断是否属于劳务派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