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是N还是N+1该怎么判定?
公司要裁员了,我不太清楚赔偿这一块。听说有N和N+1两种赔偿方式,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判定公司该给我哪种赔偿。我在这公司工作几年了,也很需要这笔赔偿,想知道判定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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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裁员赔偿中,“N”和“N + 1”是常见的赔偿计算方式。“N”指的是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具体来说,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N + 1”则是在“N”的基础上,额外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代通知金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需要支付的。 判定是“N”还是“N + 1”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该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并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劳动者,那么只需要支付“N”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就需要支付“N + 1”,即经济补偿加上代通知金。如果用人单位裁员不符合法定情形,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其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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