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如何认定?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破产了,现在涉及到职工工资认定的问题。我想知道工资具体是怎么算的,哪些部分会被认定为工资,计算时间是到什么时候。而且公司之前还有加班的情况,加班工资能算进去吗?就想了解下破产企业职工工资认定的具体标准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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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破产企业职工工资的认定是一个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过程。首先要明确,职工工资在破产清算中享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要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以及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 在工资范围方面,一般包括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因劳动而应得的报酬。不过通常情况下,奖金等非经常性劳动报酬不一定会被全部认定 。比如平时每月固定发放的岗位津贴,肯定属于工资认定范围,但偶尔发放的项目奖金,可能就需要具体分析是否计算在内。 计算时间节点上,一般是以破产宣告之日为截止时间,此前形成的未支付工资都会予以清偿。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在破产宣告前一个月没发工资,这一个月的工资就会在认定范围内。 对于加班工资,如果是正常合理的加班且有相应记录,一般也会被认定属于工资范畴。但如果是一些不合理的加班安排,可能就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判断是否计入工资认定 。 此外,对于破产企业中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工资的计算方式与普通员工有所不同,应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这是为了防止高管在企业破产前通过高薪等手段转移财产,损害普通员工和债权人的利益。总之,破产企业职工工资认定要依据法律规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确定,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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