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后停工留薪期该如何确定?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现在需要停工养伤,但是不太清楚停工留薪期是怎么确定的。想知道这个期限是由谁说了算,是单位还是有专门的机构?另外,这个期限一般是多久,要是我的伤比较严重,能不能延长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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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后的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首先,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的。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其次,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方式,不同地区有所不同。在部分制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地区(如福建、北京、山东、重庆等地),由工伤职工提交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休假证明,用人单位按《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并书面通知本人。要是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有异议,以及停工留薪期期限满12个月的,提交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在没有制定该目录的地区,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最后,如果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不能恢复工作需要继续治疗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是否应该延长及延长的具体期限进行确认。各地对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认程序也不尽相同,大致有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同意则延长,有异议时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参保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延长申请等形式。 总之,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既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也要结合各地具体的操作办法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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